可转债中的“游戏规则”

来源:AWSG爱保信发布时间:2020-10-29 11:20:48

这两天,转债市场炒作热潮降温。

在监管趋严的形势下,可转债投资要多关注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正股表现和转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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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的这波上涨,引来了不少跟风炒作的小白,其中很多炒作可转债的投资者,甚至连其中的“游戏规则”都没搞懂,就下场操作,想从中赚钱了。

后果可想而知……

不管投资哪种产品,都要了解背后的玩法,今天就来讲讲可转债的几个关键条款。

这些条款分别是:纯债条款、转股条款、下修条款、回售条款、赎回条款。


纯债条款

这是关于债券的条款。

由于给转债加了一个股票看涨期权,所以它的票面利息通常要远低于相似公司发行的纯债。

期间多为6年,票息逐年递增,比如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0.8%、第五年1.2%、第六年2.0%。

转债到期后,大多会以一个约定的价格赎回,赎回价格一般都会高于面值+当年应计利息。


转股条款

当可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时,会以事先确定的转股价来兑换股票。

初始转股价在新债发行时就确定下来了,监管规定,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布前20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按照孰高原则,期间如有调整,转股价会跟随调整。

公式:每张可转债转换的股数=100/ 转股价

(注:一张可转债的面值是100元)

同时,可转债会设置转股期。在转债发行之日起满6个月后到可转债到期,这段时间是转股期,在这时间内,投资者都可以转股。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打新可转债,要在转债上市后6个月,才能转股。


下修条款

下修条款的全称是“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

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有些是85%),董事会有权提出下调转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以及股票面值。

下调转股价可以积极促成投资者转股,投资者能以“折扣价”买到该上市公司股票,而上市公司也不用还钱了,同时还能避免触发回售条款,实现双赢。


回售条款

在可转债的最后两年,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投资者有权将持有的可转债按面值加上利息回售给公司。

这是对投资者的保护,也体现了可转债“下有保底”的债性。如果上市公司不想还本付息,就要想办法避免触发回售条款,比如释放利好让股价上涨,或者下调转股价,积极促成转股。


赎回条款

强制赎回条款是发行人的权利。

在转股期内,以下两种情形出现任意一种时,公司都有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强制赎回条款,实际可以理解为是“强制转股”。假设我们是以每张100元的价格买入可转债,当转债价格涨到130元以上,触发赎回时,证明我们已经获得不少的盈利了。

这时,不管是直接卖出获利,还是转成股票,都能赚到钱。

而上市公司就希望你快点转股,不然等到赎回就很亏了。

所以,触发强制赎回条款,不一定是件坏事。

但对于那些被炒高的可转债,转债价格严重偏离转股价值的可转债来说,强制赎回对高位接盘的投资者来说,就很危险。

这就是为什么一直建议大家,要谨慎跟风投资“三高”可转债的原因。

偏离正股股价太多,不论是选择转股,还是被强赎,都是要亏钱的。